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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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近日,我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一起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的胜诉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0日依法作出判决,驳回本案原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至此,侵犯我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涉案专利被部分无效的决定得到法院终审判决的支持。
二审胜诉的结果来之不易!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部分无效的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所主任李春荣律师代理我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7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2年7月28日判决驳回本案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面对对方的上诉,李律师谨慎分析、沉着应对,对对方的上诉理由逐条驳斥。2023年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春荣律师代理当事人应诉。2024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关于专利无效程序落下帷幕,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鼎友点评
1、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或部分无效后,还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有关专利无效程序才全部完成。
2、外观设计专利与相同种类产品上同日申请的另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相比,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者属于仅具有局部细微区别等实质相同的情形的,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
(2021)京73行初18455号行政判决书_optimiz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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